第一部分 项目询价要求和有关说明
江南大学房产管理处受学校委托,就以下货物采购项目通过询价方式选定供货商,现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询价。
一、询价项目名称:2022年江南大学教师公寓实木家具采购询价
二、询价项目编号:JJXJ2022004
三、询价项目概况:江南大学教师公寓实木家具(实木床、棕垫、实木衣柜、实木写字台、实木椅子等)采购询价。
四、完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20天完工。
五、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5年,质保期自愿延长不限。
七、付款方式及质量保证金:中标人(承包人)完成项目内容,并验收合格后,学校一次性付全款。
八、违约金:如中标人(承包人)不能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本项目,则每延误一天至少支付违约金300元给询价人(发包人),最高支付至项目总价的5%。
九、质量违约金:如竣工后,货物质量不能一次检测验收合格,则中标人(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询价人(发包人)支付项目总价的10%的违约金,同时由中标人(承包人)整改或更换并承担二次检测的费用,如仍达不到询价人(发包人)要求的,则无条件退货,询价人(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要求报价人资格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
2、询价货物的专业制造厂商或者经销商,具有本次询价货物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等的相应资质。
十一、报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现场踏勘:无需踏勘现场。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8月3日11点前电话报名登记,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13861830310)
十三、报价时间及地址: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5日上午11:00前送达(寄达)江南大学蠡湖校区房产管理处房产科,地址:校医院北楼A309室。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
一、教师公寓实木家具需求清单
详见附件6。
二、投标报价
1、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材料、人工、运输、管理、安装、安全措施、保险、税金、利润、售后服务等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和不可变更的,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报价人在计算报价时需考虑风险因素。
2、整个项目限价9万元以内。
三、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江苏省、无锡市现行的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
四、其他
1、报价人一旦参加投标,就意味着已接受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受其约束。
2、除询价文件中规定询价人负责的工作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对外发生的任何交涉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如需发包人进行协调,则协调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在进入安装现场后,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管理规定,注意安全文明操作,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项目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责任。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 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报价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开标一览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
(4)关于投标资格的声明函原件(附件4)
(5)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必须提供榉木实木料、五金件原材料的检验报告。注:检验报告必须为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报告,且受检单位为生产厂家,检验报告的发证日期必须为本项目招询价公告发布日之前。
(7)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报价说明、货物清单报价表、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用封套加以密封,在封口处盖骑缝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收件人、询价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和“开标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不承担报价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启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启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绝。
二、 开标、评标
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询价人和评委要对报价人的报价资格以及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指标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
4. 报价人的报价资格不合要求以及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询价人和评委判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5. 报价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 由评标小组评审后作无效报价或废标处理:
(1)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
(2)不具备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及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3)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4)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5)生产工期及质量保修期不满足招标要求的;
(6)重要内容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7)其它未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报价的;
(8)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的;
(9)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0)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11)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报价的;
(12)有损害询价人和用户利益的规定的;
6. 评标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将要求报价人述标或对报价文件中某些内容作出澄清或说明,但不接受报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说明。
三、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本项目不进行公开唱标,报价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经综合评审的最低价中选。若各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的,询价人将要求各报价人进行重新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