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专项申报项目专家评审会于2017年6月14日在房产基建处会议室A410召开,田备副校长、后勤保障系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学院分管院长和评审小组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我校申报2018年中央专项(房屋修缮和基础设施改造类)共有17个项目,其中房屋修缮类6个,基础设施改造类11个。评审会上,各申报单位分别从五个方面介绍了所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一、项目名称,总体概况;二、现状需求,建设目标;三、建设思路,具体内容;四、项目预算,子项构成;五、计划进度,组织保障。评审小组专家根据《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房屋修缮与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类)申报评审操作规程》对17个申报项目分别进行了评审打分。
最后,田备副校长指出各部门要充分考虑申报项目的建设周期、预算执行等因素,重点突出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申报方案要详细,子项要明确;要进一步细化每个申报项目的支出计划,单价预测合理,预算力求精准,不要过于笼统,确保教育部专家评审的高通过率,降低项目申报资金核减率。
基建处将在各部门进一步完善申报书的基础上确定项目排序后上报学校条件建设项目立项认证委员会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