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审计处国有资产必须每年进行自查和抽查的要求,2011年上半年各学院(部门)的领导非常重视,在人手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安排学院(部门)人员进行了大量的、繁重的、辛苦的家具自查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并写出了自查小结。
2011年下半年,在学院(部门)家具自查的基础上,房产管理科和学校国资办、审计处分别对人文学院、物联网学院、化工学院和纺服学院进行了家具抽查,通过抽查可以看出学院的自查工作做的非常仔细,还安排了专门人员配合我们的抽查工作,并能按照要求及时准确的找出所抽查的家具,对已经严重损坏的不能使用的家具,按照要求办理了家具待报废手续、办理了家具领用人、地点的变更手续。老师们反映良好,认为这样的工作虽然辛苦些,但从小处说,是对自己和学院负责,从大处说,也是对学校负责。学校的国资管理工作能得到大家的支持和肯定,是学院(部门)对学校国资管理工作的最大支持。
这次家具抽查的总体情况还是不错的,但是有部分家具存在没有贴条码(或条码掉了,未及时补贴),有些家具未进行领用人和地点的变更的现象。我们已将检查的相关情况反馈给了有关学院,希望通过这次清理工作,积累些经验,也希望各单位经常开展自查工作,以确保家具管理工作得以不断完善,保障国有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维护和保证学校国有资产资源合理有效地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
按照教育部和审计处的要求,家具的自查和抽查是一个常规性的工作,今后每年都要进行,由于学院(部门)反映前2-3年未进行过这项工作,考虑到工作的量比较大,要给学院(部门)留出一定的时间,初步设想安排每年上半年各学院(部门)进行自查,下半年学校进行抽查。今后,这项工作成为常态后,学院(部门)的工作也会顺畅起来,工作量自然也会减轻不少。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起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的更好!